生活福利保障工作委员会是教职工代表大会下属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在教代会执委会领导下和校工会的协调下开展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一、积极参与教职工福利事业的兴办与管理等重大决策,对学校有关福利政策、措施的出台,事先征询意见、调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学校建立和健全福利设施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组织教职工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涉及教职工福利保障相关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咨询、监督。
三、对学校涉及教职工福利保障的部门和项目等进行监督,保证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引导教职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开源节流,自力更生,全面认识发展建设与提高生活福利之间的辩证关系,协助学校党政教育广大教职工树立正确的福利观。
五、每年向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以书面形式汇报一次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专门研究、总结、布置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