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分工会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分工会(含附属医院、川抗所工会,下同)

为总结经验,表彰优秀和先进,创新地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为高水平办好成都大学凝心聚力,根据《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2016年工作要点》(成大工字〔20163号)工作安排,校工会决定于12月开展20152016年度分工会评优评先工作 (具体事项见《成都大学20152016年度分工会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各分工会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做好各类优秀先进推荐工作。

附件:成都大学20152016年度分工会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1031

成都大学20152016年度分工会

评优评先工作实施方案

  评优评先各小组成员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黄晓红  鸿 文光富 姜海
 员: 各分工会主席

(二) 评审小组

组长:黄晓红

成员:古天明 谷纯玉   周方煌

(三)工作小组

 长:文光富

 员:邱    罗祥德  

(四)监督小组

 长:安鸿

 员:陈永凤  
(五)职责:

1.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52016年度分工会各类先进评选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2.评审小组负责20152016年度分工会各类先进评选的评审工作;

3.工作小组负责20152016年度分工会各类先进评选材料的收集、归类及评审的安排和服务工作。

4.监督小组负责20152016年度分工会各类先进评选过程的监督工作。
二、评优评先项目及名额
(一)评优评先项目
1.
集体项目: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分工会特色活动 
2.
个人项目: 工会先进工作者、分管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二)评优评先名额
1.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10名(不含附属医院工会、川抗所工会);

2.分工会特色活动奖:根据申报情况决定奖励名额;

3.工会先进工作者:各分工会原则上按专兼职工会干部(各分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及两委委员和各专委委员)人数的30%推荐;

4.分管工会工作先进个人:其名额与工会先进集体名额一致,10名(不含附属医院工会、川抗所工会)。

5.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按会员人数的5 % 推荐  
三、评优评先条件及实施办法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1.
评选条件

1)同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工会工作,积极参加校工会及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与会议;
2)分工会班子团结,凝聚力强,在教职工群众中有较好声誉;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工作有特色;
3 分工会积极推行院(所、处)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职代会、二级教代会制度,程序规范有成效;
4)积极开展 职工小家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参加省、市、校工会组织各类活动,成绩较好,且无舞弊和弃权行为;
5)履行维护职能,关心教职工生活,关爱、关注病重及困难职工,坚持送温暖活动,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关心青年职工、教师的成长与进步,关心女教职工身心健康;
6)分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工会经费开支合理,管理规范;各类文件资料归档及时,档案资料齐全,保存完好;
7)积极向校工会及学校各新闻媒体投稿,广泛宣传部门工会工作及其取得的成绩,信息上报及时、准确。

8)参加校工会召开的各类会议和相关活动(平时考勤)。

2.评选范围:各分工会根据条件自行申报,并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
3.
 评分分值:100分制 

4.评审程序

1)申报分工会按上述条件撰写工作总结 ,字数控制在500字内 
2)各分工会按上述条件和评分办法填写自评表(见附件2)。

3)评审小组对各申报分工会进行评审,决定候选分工会,由学校第七届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进行公示。

(三)分工会特色活动奖
1.
评选条件 
12015年以来由分工会组织策划与开展的活动;
2)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意义、有资料记录。
2.
评选范围:符合评选条件的分工会活动。
3.
评审程序

1)各学院、部门分工会根据条件自行申报,并填写《成都大学分工会特色活动单项奖申报表》(见附件3),按时交到校工会办公室。

2)评审小组对各申报特色活动进行评审,决定候选特色活动,由学校第七届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进行公示。

(四)工会先进工作者
1.
评选条件:
1)贯彻落实上级工会文件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完成任务;

3)热情为职工服务,工作热心细致,任劳任怨,不计得失,无私奉献,受到职工群众的好评;
2.
评选范围:从事工会工作一年半以上各分工会委员、两委委员、各专委会委员。
3.
评审程序

1)各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评选范围,按照名额比例进行推荐,并填写《成都大学工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盖章报校工会。

2)评审小组对被推荐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由学校第七届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进行公示。

(五)分管工会工作先进个人
1.
评选条件:

1)在本单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并负责分工会工作1年以上;

2)关心并支持工会开展工作,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大力帮助和支持;

3)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活动;

4)分工会被评为当年工会工作先进集体;

5)由学校第七届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进行公示。
2.
评选范围:符合评选条件且分管分工会工作的领导。
(六)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1.
评选条件:

1)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出主意、想办法,并在活动中起到骨干和表率作用,各项活动取得好成绩;
2)主动承担工会各项工作任务,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受到教职工好评。
2.
评选范围: 全体工会会员。
3.
评审程序

1)各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公正、公开、民主原则推荐人选,并填写《成都大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5),经 分工会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后报校工会。

2)评审小组对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决定候选人,由学校第七届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 进行公示。

四、表彰奖励

学校工会将举行交流总结表彰大会,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料报送
评优评先申报、推荐表纸质材料交工会办公室(十教学楼10425),电子文档传邮箱gonghui@cdu.edu.cn,或直接以QQ形式报送。资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301700 联系电话:84616006,联系人:邱  罗祥德。
六、几点说明
(
) 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特色活动采用申报制,需填写申报表,并附上相应支撑材料(如活动方案、图片、文字材料等);先进个人采用分工会推荐制,需填写推荐表。
(二)原则上获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分工会不再获 特色活动奖, 工会会员不同时获评两项及以上个人奖。
(三)川抗所、附属医院可参加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奖、特色活动奖评选,但不占分工会评优名额;先进个人名额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1. 成都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成都大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评分表

3. 成都大学分工会特色活动单项奖申报表

4. 成都大学工会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5. 成都大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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