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关于工会事务公开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2-05-21    浏览次数:


工会关于工会事务公开的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工会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实现广大会员应该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落实工会的四项职能和教代会的四项职权,使工会工作更加符合广大会员的意愿和要求,为会员多办实事好事,且便于广大会员直接检查和监督工会的工作,根据学校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事务公开的原则
  1.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规定公开的内容办理公开事项。
  2.坚持从学校、工会的实际出发,立足现有民主制度,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地推进。
  3.既要维护会员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工会领导依法办会的权力。
  二、工会事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工会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工会办会的指导方针和总体思路。
  3.工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责以及各项工作的工作制度与办事程序。
  4.工会的年度工作计划与每周的工作安排。
  5.工会的年度工作总结与各项工作的考核办法。
  6.工会各项活动的具体内容与方式。
  7.工会各级各类先进的奖励评选办法、标准和结果。
  8.工会专职干部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工资调整和岗贴标准。
  9.工会每年经费的收入与支出情况、预算与决算编制方案。
  10.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与重大事项在听取意见并向有关方面反映及其处理的结果。
  11.其他学校规定应公开的事项。
  三、工会事务公开的具体方式
  1.在“双代会” 上公开。
  2.在工会委员会和扩大会、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上公开。
  3.利用校报、工会刊物、工会宣传橱窗公开。
  4.通过召开各种类型的教职工座谈会议进行公开。
  5.利用工会网页、主席信箱和答复反馈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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