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作程序和内容
为规范和指导二级教代会的召开和实施,根据《成都大学二级教代会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成都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筹备阶段
(一)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
1. 在同级党委(总支)领导下,成立大会筹备小组。筹备小组由单位党、政、工主要领导和教师代表组成。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筹备组根据单位实际和会议需要可设秘书、宣传、会务等若干工作小组,负责大会筹备工作。
2. 换届时,由工会制定大会选举方案和选举办法。
3. 分配代表名额,划分代表组,确定特邀代表、列席代表名单。
4. 确定大会主要议题,每次大会要突出一至二个中心议题。
5. 起草大会文件材料,开幕词、闭幕词、院长工作报告、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文本。
6. 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文件,必须提前5天印发给代表,以便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修改意见。
7. 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时,制定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8. 提出大会主席团(9—15人组成)和执委会成员名单(5-7人组成)成员名单,主席团成员一般由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主席团成员和执委会成员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9. 做好提案的征集工作,提案征集一般在大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印发提案表进行征集。
10. 制定大会的议程和日程。
11. 制定大会经费预算,主要用于文件印刷、文件袋、记录本等。
12. 会议召开前一周,部门工会应向校工会报送召开教代会、工代会的请示。
(二)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 二级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 教职工代表的组成。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是以出席学校教代会代表为基础,根据本院教职工人数,增选一部分学院教代会的代表(注: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同时必须是学院教代会的代表;而增选的一部分代表只作为学院教代会的代表)。教职工在50人以上,按30%—50%选举产生(原则上不少于30人)代表;50人以下,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
3. 教代会代表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代表。选举会议需要有2/3以上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1/2以上,方能当选。
4. 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是学院教代会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到有关单位参加选举。
5. 教职工代表以系、教研室或科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可由工会小组长主持进行。
6. 代表选举产生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
7. 教职工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本单位、离退休,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由各种原因造成代表缺额的,按照民主程序增补。
8. 单位召开大会前,部门工会要有计划的对代表(或全体教职工)进行培训,着重学习教代会有关知识。
(三)设立二级教代会常设机构:执行委员会。二级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成员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委会根据单位情况可设委员5—7人,选举主任一人(一般由本部门工会主席担任),副主任一至二人。二级教代会闭会期间,由二级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行使教代会职权。
二、会议阶段
(一)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由全体正式代表参加。其主要程序是:
1. 听取筹备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2. 听取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的说明。
3. 通过大会议程和议题。
4. 民主评议干部时,通过民主评议干部方案。
5. 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6. 通过选举办法。
7. 通过或决定大会其它有关事项。
预备会议表决形式,一般采用举手表决形式进行。预备会议时间,根据会议内容来安排,一般情况可放在大会开幕式同一天提前半小时至一小时进行。
(二)正式会议
第一阶段:
大会开始时,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1. 出席正式会议的人员,除全体教职工代表外,邀请本院的不是代表的有关教职工,还可邀请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2. 正式会议主持人由主席团成员担任。主持人的确定和安排,须在主席团会议上通过。
3. 主持人报告应到和实到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则宣布本次会议有效。
4. 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5. 介绍应邀出席大会的领导和来宾。
6. 院(系)领导致开幕词。
7. (上级领导讲话)(可以省略)
8. (领导与代表合影)(可以省略)
9. 行政负责人作行政工作报告(含本单位财务收支情况)。
10. 工会负责人作工会工作报告(含工会经费收支情况)。
11. 听取提交大会审议的其它报告和方案。
第二阶段:
1. 分组讨论,各代表组讨论审议行政领导工作报告和工会工作报告。
2. 对大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和提交大会选举的候选人进行讨论、酝酿。
3. 各代表组组长将讨论、审议意见归纳整理,向大会主席团汇报。
4. 大会主席团在听取各代表组的意见后,对会议报告、议案、决议进行修改,并向大会作出说明。
第三阶段:
1. 各代表组在大会上交流发言。
2. 选举产生大会执委会委员(每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
3. 对决议、决定进行表决,并宣布选举或表决的结果。凡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4. 听取提案征集和处理情况汇报。
5. 按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组织评议。
6. 致闭幕词。
7. 大会闭幕,全体起立,唱(奏)“国歌”。
三、会后阶段
(一)部门工会对提案进行整理,将大会情况报告校工会。
(二)向单位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单位行政处理落实大会提案(下次大会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处理情况)。单位党、政、工贯彻执行大会决议。
(三)单位教(职)代会执会委员会(内设机构可分为学院发展、生活福利、提案等小组)在教(职)代会大会闭会期间行使教(职)代会职权,反映教职工意见,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等。
附件 :成都大学二级教代会工作程序流程图(见“下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