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违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1年 修订)获得通过

发布日期:2011-11-04    浏览次数: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违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1年 修订)获得通过
 

        根据《成都大学校长办公会决定事项通知》(〔2011〕139号)相关精神及要求,2011年11月4日上午11:00,校工会在行政楼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全体工会委员会议,讨论《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违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两代会”两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工会副主席肖军主持。
 

        会上,学校教务处副处长胡屹解读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违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1年 修订)相关内容,与会委员认真审阅,充分发表意见,对《办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最后通过举手表决,到会人员全票通过了《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学违规、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11年 修订)。
 

        《办法》通过后,工会常务副主席黄晓红指出,《办法》的通过,对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及本科评建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感谢全体委员的辛勤付出,并要求各委员及时将《办法》精神传达给教职工。
 

校工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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