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晓红被评为模范个人
12月2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通报》(成府发〔2016〕30号),决定对近年来在民族团结进步作出杰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表彰。授予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模范集体、工会常务副主席黄晓红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校工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努力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通过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精准帮扶方案、学校主要领导扶贫督导、金秋助学活动、选派挂职干部和驻村干部、慰问帮扶地贫困群众、医务人员和干部教师培训、人才队伍建设、旅游规划、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大学生实训基地建设、送医送教送书送办公用品送棉衣棉被、扶贫日捐款捐物、争取扶贫资金、销售农副产品等多种形式,先后对阿坝州黑水县、九寨沟县,甘孜州石渠县等民族地区进行帮扶,促进帮扶地经济脱贫、文化脱贫、医疗脱贫、教育脱贫等,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肯定校工会在民族团结进步上的工作成绩,2016年12月20日,成都市人民政府授予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黄晓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校工会将戒骄戒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