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关于举行第十二届
各分工会:
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促进教职工文体活动的广泛开展,增强教职工身心健康,营造健康的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为“改革创新、转型升级、高水平办好成都大学”凝心聚力,根据校工会工作计划, 校工会决定举行第十二届教职工游泳比赛(比赛规程、报名表等见附件1、2、3、4),望各分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加,确保本次比赛取得圆满成功。
特此通知
附件: 1.成都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游泳比赛规程
2.成都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游泳比赛个人项目报名表
3.成都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游泳比赛集体项目报名表
4.成都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游泳比赛具体时间段安排
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
体育学院
2016年6月3日
附件1
成都大学第十二届教职工游泳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三、组委会
1.组委会成员
顾问:宋 辉
组长:徐 明 黄晓红
成员:文光富 刘 武 罗 杰 邱 珩 罗 文 李 亮 罗祥德 王 瑱 各分工会主席
2.竞赛组
组长:文光富
成员:王 瑱 邱 珩 罗祥德
3.裁判组
裁判长:王 瑱
裁判员:学生50名
4.仲裁组
组长:徐 明 黄晓红
成员:刘 武 罗 杰 罗 文 李 亮
5.工作人员
文 荣 何胜林
四、比赛时间:2016年6月21日下午2:00 (暂定)
五、比赛地点:学校游泳池
六、比赛项目:
1.个人项目:
(1)50米泳(泳姿不限)
(2)100米泳(泳姿不限)
(3)水中竞走
2.集体竞赛项目
4×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赛(泳姿不限)
3.集体趣味项目
(1)趣味项目:水中拔河
(2)齐心协力
七、年龄分组:
1. 男子
A组: 50周岁以上(含,196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
B组:35周岁(含)—50周岁(不含 )
C组: 35周岁(不含)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 女子
A组:45周岁以上(含,197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
B组:30周岁(含)—45周岁(不含 )
C组:30周岁(不含)以下(1986年6月30号以后出生)
八、比赛办法:
1. 个人项目
(1)比赛泳姿不限。
(2)按男女年龄及报名情况分组比赛(分组情况及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水中竞走不按年龄分组。
2.集体项目
(1)4×50米男女混合泳接力赛原则上由3名男运动员和1名女运动员组成(男运动员不足者可由女运动员代替);按报名情况分组比赛。
(2) 水中拔河
7人组成一队,至少1名女运动员,采取抽签对抗淘汰赛,三局二胜制。按报名情况现场抽签。
3.参赛运动员只能限报该年龄组个人比赛的两个项目,集体项目除外。各分工会可报两个集体项目。
4.在比赛过程中,运动员若出现特殊情况,允许抓靠泳道线和出发台休息,并立即停止比赛。
5. 除水中拔河外,其余各比赛项目不预赛,根据运动员和运动集体的比赛成绩录取名次。
6.参与集体项目运动员不限年龄。
九、报名要求:
1.凡是身体健康符合参加游泳比赛没有任何疾病的工会会员均可报名参加个人比赛。
2.各分工会独立组队参加团体接力和趣味运动;如人员不足,可与其他分工会联合组队,报名时请注明。川抗所、附属医院独立组队参加比赛。
3.凡是参加比赛者,均在各分工会按年龄性别组别报名登记;填写报名表时,将同一组别按男女顺序集中填写,便于制表。
4.体育学院非游泳专业教职工可以报名参加比赛。
5.各分工会务必于6月14日下午17:00前将本分工会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cdu.edu.cn,或通过工会QQ群发送。发送后请告知,以便查收。比赛不接受现场报名。
十、奖励办法:
1.个人项目按参赛运动员具体人数录取名次,设置一、二、三等奖。参赛运动员最多可获2项等级奖,凡获等级奖者,均不再获参赛奖。未获等级奖且有比赛成绩的参赛运动员均获参赛奖,参赛奖均以1项计算。
2. 集体项目根据参赛队伍数量确定获奖运动队。
3.体育学院运动员、运动队按同名次录取奖励。川抗所、附属医院参照学校工会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4.个人项目须有5人以上方可组织比赛,录取名次。如不足5人,可以比赛,但不录取名次。集体项目须有5队以上参赛才能录取名次。
十一、其他
1.本届比赛的裁判工作由体育学院教师、学生担任。
2.身体患有疾病者不能报名参加比赛,比赛当天运动员不能饮酒。
3.凡是参加比赛者,必须自备深色正规游泳衣裤。
4.在参加比赛和观看比赛时,请严格遵守游泳池的管理制度。
5.如因天气原因不能按时进行比赛,比赛推迟,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6.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比赛场地,超过比赛赛程时间15分钟视为弃权。
7.比赛中服从规则,服从裁判,并切实注意安全。
8.赛前由工会与体育学院协调统一组织少量训练,时间另行通知。
9.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工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
成都大学体育学院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