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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2年4月1日(星期日)举行社会实践活动。教职工由各分工会统筹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活动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一、 活动主题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学校要求,紧紧围绕学校2012年党政工作要点,结合成都市发展新的历史起点,深入实际,对成都市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成都市情进行再认识,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鼓足干劲,为成都又快又好发展和天府新区建设、为学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要求
1.4月1日(星期日)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课程调整工作(课程调整咨询电话:84616014)。
2.各学院、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全预案。
3.活动结束后,请各分工会积极向校工会提交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按团委要求上报。
4.请学院、各部门自行下载《2012年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报送表》,务必于3月30日前将本次活动的安全预案报校工会,各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及安全预案务必于3月30日前由各学院报校团委。
附件:《2012年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报送表》可在“下载中心”下载
学校办公室 校工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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