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年度先进分工会、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5    浏览次数:


各分工会: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工会工作全面发展,为学校改革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经校工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分工会及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分工会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
(一)先进分工会评选条件
1、工会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协作精神好,奉献精神强,办事公道,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2、部门领导高度重视、支持工会工作,主动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积极参加工会活动。
3、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重大事项召开全院(处)教职工大会或二级教代会讨论,积极推进院(处)务公开,认真撰写和落实教代会提案。
4、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学习活动,分工会凝聚力强,教职工精神面貌好,工作积极性高。
5、积极组织开展师德教育活动,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提高。
6、积极组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
7、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帮困扶贫活动,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二)先进分工会评选办法
1、根据校工会下发《成都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成大工字2011[03] 号)各分工会自行打分,自评分占考核总分的40%。
2、由校工会组织部分分工会主席及相关人员成立目标考核小组,按照《成都大学分工会工作量化考核细则(试行)》分别对各分工会完成工会工作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得出考核分,考核分数占总分的60%。
3、依据奖励名额和总评得分评出一、二、三等奖。
4、获奖名额按分工会总数的20%设置,共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与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与评选办法
(一)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工会工作,熟悉工会业务,认真完成上级与学校工会交办的任务。
2、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关心教职工疾苦,积极反映教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努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受教职工拥护和爱戴。
3、重视调查研究,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
4、积极参加教学评建工作,成绩突出。
5、作风民主,团结协作精神强。
(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关心支持工会工作(含关心支持工会工作的领导),为工会工作排忧解难。
2、积极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起表率作用。
3、团结同志,勤政廉洁,关心教职工生活。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与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办法
1、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校工会委员、各专委会委员、各分工会正、副主席和分工会委员。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名额为各分工会各推荐一名,各专委会委员各推荐一名,校工会推荐一名。
2、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推荐范围与名额:按全体工会会员总人数的5%以内推荐;获先进分工会奖励的部门,其分管工会工作的负责人应作为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人选;校级领导和职能部门领导支持工会工作的推荐人选名额由校工会提出意见。
3、各分工会要在所属党总支部的领导下,注意体现各个层次的代表性,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组织好评选推荐工作。
4、认真填报《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并于3月30 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过期视为放弃。
校工会拟于4月中旬召开表彰大会,对考核获优的分工会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 (在“下载中心”下载)
(1)2010年度工会先进集体及个人评比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个人推荐表
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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