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成妇发〔
2013
〕
69
号)要求,按照学校对此项工作的安排,现就我校做好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代表名额
按成妇发〔
2013
〕
69
号文件,我校代表分配名额为
1
名。
二、代表条件
年满
18
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良好形象;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广大妇女所信任和拥护;自身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
(一)请各分工会向基层党组织汇报,由基层党组织指导,在全校范围内推荐
1
名符合代表条件的女性教职工候选人。
(二)在各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由校工会组织女工委员会协商推选,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报市妇女联合会。
四、
报送时间截止为:
2013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一)。请发送电子推荐表至校工会。联系人:冯德纯
84601572 13648091692
;罗
文
84616006 13980059139
附件
1
、
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推荐表
附件
2
、
《成都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校工会
女工委员会
2013年10月15日
附件
1
、
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推荐表
姓 名
|
工作部门及职务
|
出 生
年 月
|
年 龄
(岁)
|
籍 贯
|
民族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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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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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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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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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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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
成都市妇女联合会
成妇发〔
2013
〕
69
号
成都市妇女联合会
关于做好成都市第十四次
妇女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妇联,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团体会员组织: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经市委批准,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将于
2013
年
11
月下旬召开。认真做好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和成都市妇联第十四届执委候选人推荐工作,是开好大会的基础,现就代表选举和执委候选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工作定位,认真总结五年来我市妇女工作的基本经验,确定今后五年奋斗目标。凝聚全市妇女的智慧和力量,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成都“科学发展、领先发展”集聚强大合力,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大发展,加劲加力助推美丽繁荣和谐成都建设。
二、大会代表名额、条件、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按照市委批复,大会代表正式代表
500
名,特邀代表
50
名,列席代表
10
名。代表中各界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
55%
以上,专职妇女工作者代表占代表总数的
45%
以下。非中共党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
30%
左右。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
4%
左右。代表中有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港、澳台归侨侨眷代表。代表平均年龄在
40
岁左右,大专以上学历占
90%
以上。
(二)代表条件
年满
18
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良好形象;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广大妇女所信任和拥护;自身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正式代表名额分配依据各区(市)县妇女人口占全市妇女总人口的比例,兼顾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在考虑代表人选时,应注意代表的广泛性、先进性和结构的合理性,适当增加经济、科技、宣传、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代表和团体会员以及基层妇女代表。
(四)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按以下程序选举实施。
1.
分配到各区(市)县的代表,由各区(市)县妇联会同党委组织部门研究出初步方案,并与有关方面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市妇联审核后,经当地妇女代表大会或执委会选举产生,上报市妇联,并报区(市)县党委备案。
2.
分配到市级有关部门的代表,由市妇联与各相关部门协商,提出候选人名单,征得候选人所在单位妇女群众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查同意。
3.
市妇联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代表由本机关协商推选。市妇联团体会员代表由市妇联组织部与团体会员组织协商推选。
4.
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由市妇联与市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市委、市工商联协商推选。港澳台及归侨侨眷地区代表由市妇联商请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侨联推选。
5.
特邀代表由市妇联同有关方面协商邀请;列席代表参照历届做法进行分配。
三、市妇联第十四届执委候选人名额、条件及产生办法
(一)执委候选人名额
按照市委批复,市妇联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75
名,按照
5%
的差额比例,应有执委候选人
79
名。
(二)执委候选人条件
执委候选人除应具备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条件外,还应对妇女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密切联系妇女群众,能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推动妇女发展、促进男女平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执委候选人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专职妇女工作者的年龄原则上应考虑能任满一届。
(三)执委候选人产生办法
由各区(市)县党委组织部门、妇联和市级各部门根据市委批准的方案及分配名额,与市妇联协商提出执委候选人。市妇联机关执委候选人由市妇联党组推荐。市妇联团体会员组织执委候选人由市妇联组织部与团体会员组织协商推荐。执委候选人应在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
四、有关报送要求
代表选举和执委候选人推荐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级、各单位要高度的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发扬民主,保证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圆满成功。
(一)所有表格、材料均要求用
A4
纸打印,严格审核、校对、盖章后,将所有材料各一式三份报送市妇联组织部。
(二)一并报送以上材料的
word
文件电子版、代表(含特邀代表)彩色免冠正面半身蓝色背景的电子文件照片,照片为
jpg
格式(不能用扫描的电子文件照片)。
(三)报送时间截止为:
2013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五)。
联系人:王学星
65021696 18982087099
曾
荟
65021562 13880471259
邮
箱:
1097077881@qq.com
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各类报送材料填写说明
2.
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3.
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执委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4.
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5.
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6.
成都市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册
7
、成都市第十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8.
执委候选人简历撰写要求及样本
9.
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登记表
10.
成都市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情况统计表
成都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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