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换届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9    浏览次数:

成都大学关于 “两代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我校第四届教代会与第六届工代会(一般两会合一召开,简称“两代会”)代表,从2008年任期以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代表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本届教代会、工代会预期的各项任务,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成都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与规定,我校第本届教代会、工代会即将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第五届教代会和第七届工代会代表,并召开新一届“两代会”。为开好新的“两代会”,经校党委研究同意,校工会将组织实施“两代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权利和义务
(一)代表的基本条件
凡享有公民权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和工会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等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积极参加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在本单位发挥骨干作用,廉洁自律;
  2.热爱教代会、工会工作,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民主参与能力,热心为教职工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3.关心学校整体、长远利益,有主人翁责任感,顾全大局,如实反映广大教职工群众的正当要求和意见;
  4.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参加“两代会”会议和各项工作,做好调查研究积极撰写提案,每次大会至少有一份提案(或参与其他代表一起撰写)。
(二)代表的权利
1.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3. 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 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 因履行职责受到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三)代表的义务
1. 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2. 积极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任务;
3. 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 及时向本部门教职工通报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5. 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二、代表人数、代表结构、代表名额分配
(一)代表人数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及我校教职工的实际情况,本次“两代会”采取两会结合、代表一致的办法进行,选出的代表既是工代会又是教代会代表。代表比例为学校教职工总数的10%左右,代表数按四舍五入统计,确定大会正式代表总数为 182 人。
学校党政领导和现任工会领导干部的代表名额将分配到有关学院和部门工会参加选举(不占单位名额)。
(二)代表结构
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的特点,代表结构拟定为:教师代表占代表总数的65%左右。在全体正式代表中,女教职工、青年教工、教授、博士、民主党派和无党派、少数民族、先进劳模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三)具体名额分配
按照代表结构有关规定将代表候选人名额分配到各分工会。正式代表选举都为差额选举,差额比例至少为10%。代表候选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
(四)特邀、列席代表
按照代表结构有关规定确定特邀代表、离退休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民主党派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未当选代表的部门负责人等)若干名。
三、代表选举产生办法
(一)成都大学第五届教代会暨第七届工代会以二级学院和各部门分工会为单位进行选举,选举工作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由学院和部门分工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两代会”代表候选人在学院和部门分工会经充分酝酿后推荐产生,并将推荐出的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按附表2要求填写)上报“两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学校“两代会”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后,在学院和部门教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中进行选举,参加选举的教职工人数或代表人数应超过单位教职工总数或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正式代表。
(三)“两代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两代会”代表选举时,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五)正式代表选举时得票超过单位全体教职工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数超过规定名额时,以得票数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六)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四、代表团的组成
(一)“两代会”正式代表组成若干个代表团,各个代表团的组成和代表人数待正式代表选举产生后公布。
(二)各代表团由校工会指定临时召集人,主持召开代表团第一次会议,民主推选正副团长各1人及秘书1人,由团长或副团长主持代表团的工作。会前负责推荐教代会主席团、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等机构建议人选。
五、成立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屠火明 副组长:宋辉
成 员:各学院、部门党总支书记及分工会主席和委员
“两代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代表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校工会,负责具体的代表换届组织工作。
六、具体日程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与布置,(时间5月8日(周三) )
由校工会牵头召开“两代会”筹备工作及代表换届工作会议;
第二阶段:推荐代表与资格审查阶段,(时间5月10日前)
由各支部领导各分工会组织推荐代表候选人,按要求填写《代表候选人推荐表》交校工会,组织代表资格审查;
第三阶段:选举正式代表与公示阶段,(时间5月13-15日)
第四阶段:正式代表培训与 “两代会”大会的各项前期筹备工作,(时间5月中下旬)。
七、相关事项与要求
1.选举教代会、工代会代表是一项十分严肃而重要的工作,选举前各分工会要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和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职权,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认真进行选举,要充分尊重教职工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严格按代表名额选举代表,不得随意增减代表人数。
3.代表选举产生后,各部门工会填写《“两代会”正式代表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一份报校工会,一份由各部门工会留存,并同时发电子稿至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1、各学院工会、部门工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附表2、成都大学“两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附表3、成都大学“两代会”正式代表情况汇总表

校工会
2013.5.2

附表1 成都大学“两代会”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表
代表单位 教职工人数 代表 候选人数 正式代表数 校领导及 工会领导数 其中高级职称代表与博士至少有 女性代表至少有
工业制造学院 50 7 6   1+1 1-2
城乡建设学院工会 63 8 7   1+1 2-3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工会 90 11 10 1(周激流) 2+2 2-3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工会 59 8 7 1(唐毅谦)  1+1 2-3
生物产业学院工会 61 8 7 1(赵刚)   2+2 2-3
政治学院工会 53 7 6 1(屠火明) 1+1 1-2
旅游产业学院 42 6 5   1+1 1-2
经济管理学院工会 59 8 7   1+1 2-3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工会 60 8 7 2+2 2-3
外国语学院工会 85 10 9   1+1 2-3
美术学院工会 84 10 9 1+1 2-3
艺术学院 40 5 4   1 1-2 
体育学院工会 46 6 5 1(易贤文 ) 1 1-2
学前教育学院工会 52 7 6 1+1 1-2
医护学院工会 86 11 10 1+2 2-3
师范学院工会 64 8 7 1+1 2-3
附属医院 6 5   1+1 2-3
 小计 117 5
党群部门工会 26 3 2 3(宋辉、黄晓红、肖军)    
校办部门工会 29 4 3    
教务部门工会 23 4 3     1
科研部门工会 38 5 4 1(柯玲)    1
人事部门 29 4 3      
学工部门工会 26 4 3 1(彭晓琳)    
保卫处部门 33 3 2      
后勤服务公司 130 10 9 含1-2 (编外职工)   2
图书档案部门工会 70 6 5 含1-2(编外职工)   2
继续教育学院 16 3 2     1
国资基建工会 32 3 2 1(苏 蓉)   1
实验现教 26 3 2
中职部 128 11 10 2
金牛校区 35 3 2 1
计财部门 25 2 1
离退休处 13 2 1    
 小计 54 6  
合 计 171 11
离退休小组(列席)   10    
特邀代表     10    
列席代表     43    
共 计     63      56

 

 

 

 

 

 

 

 

 

附表2、 成都大学“两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党 派 文化程度 职务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个 人 简 历

推荐单位党组织意见: 代表资格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3、 成都大学“两代会”正式代表情况汇总表

学院、部门党总支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
序号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职务 职称 文化程度 党派 代表身份 备注














填表时间:
注:代表身份指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一线教职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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